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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在商品整个流通过程的各个环节实现。
网络技术把最终消费者与生产源头直接相连,而加密技术保证了二者信息交流的可靠性,同时这一切又都是以低成本实现的。
· 对贪图便宜,知假买假的人也要予以打击。打击的办法只有一个:提高或加大有形产品的无形价值:[技术支持、保修服务、升级服务、更新服务、定期优惠服务。
· 对谋取暴利,知假卖假的经销商,也不是没有办法:(使地方保护主义只能将假货就地消化,走不出当地,无人敢贩假)
假货的根源在于暴利,如果使制假、贩假者一经发现即倾家荡产,形成无人敢造、无人敢卖假货的局面,也就遏制住了假冒伪劣的源头,还消费者一个货真价实的真品市场。
要求经销商实行"假一赔百"的承诺,产品上亦贴有"假一赔百"的防伪标识,消费者只要在经销商处购买产品,发现一件假货,可以获得一百倍的赔偿。让假货自动消失。
生产厂家都要求自己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向用户承诺"假一赔百",经销商、代理商自觉履行"假一赔百",中国货将会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 厂家与商家应就动态地保证市场、保证利润、保证消费者的利益等方面做出投资与预算,并应有可行的计划。
· 让消费者成为鉴别产品质量方面的专家是不现实的,但让消费者购买时根据提示识别防伪标识或厂家独有的难以仿造的技术却是可行的。
· 从广义经济学上讲,制假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国外称作"黑色经济"。它也要求在违法收益和风险成本之间进行对比,只有收益远远大于成本,制假才能进行下去。这收益成本除了有形劳动和无形劳动成本之外,当然还包括被查处的成本,如罚、索赔、销毁等惩处,对制假售假者来说,都是风险成本,即风险概率乘以每次的风险损失。概率越高,每次的风险损失越高,其风险成本也就越高。打假的作用,就是最大限度地加大制假者的风险成本。
· 防伪解决的是“谁说这是真的”问题。
· 商品防伪要将迅速核查产品真伪的便利提供给消费者。
· 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传递“哪个是我生产的真品”的信息。
· 防伪的价值取决于防伪技术的综合难度和成本的投入,而不取决于专利保护。
· 防伪对于贪图便宜、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起作用,如盗版图书等。
· 事实上,盗版图书永远比正版图书便宜,因为它无需付出稿酬、宣传与包装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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